本標準規定了軟管封尾機(以下簡稱“封尾機”)的術語與定義、型號、型式與根柢參數、妙技要求、實驗辦法、檢驗規定及符號、包裝、運輸與儲存等要求。
1 封尾機應契合本標準的要求,並按經規定程序批準的圖樣及妙技文件產。
2 封尾機運行應安穩,運動零部件動作應機動、與諧、粗略,無卡阻與無比聲響。
3 封尾機的電路管束係統應安全靠得住、動作粗略,各電器根究應毗鄰安穩並加以編號,把持按鈕應靈動,並有急停按鈕,批示燈透露表現應正常,應契合GB 5226.1的要求。
4 封尾機氣路的連貫應密封,無滲油與漏氣景象。
